娱乐之书 > 都市言情 > 都市:假扮丑女的同桌被我发现了 > 第十三章:拒绝报答,奖励别墅

能够拿到林清月的亲笔签名,对林远来讲,已经是最好的奖励了。

可以当做老妈不久后的生日礼物。

相信她肯定会很高兴的。

而林清月的经纪人姗姗来迟。

是一个年轻女人,她一上来就各种询问,确认清月没有受伤,只是受了些惊吓后,明显松了口气。

“谢谢你啊,救了清月。”她对林远表示感谢。

林远笑道:“应该的。”

经纪人从包里取出一张支票,递了过来,“这十万块的支票算是报答。”

十万!

林远看着那张支票,有些意动。

这么多钱,足够让他的生活改善很多。

“怎么,嫌少?”经纪人皱眉,又拿出一张支票,道:“那二十万够不够?”

这次换林远皱眉了。

把他当成了要回报的人了?

这时候,林清月也走过来,“你就收下吧,这是你对我救命之恩的报答。”

【检测到宿主当前处境,请开始你的选择!】

选择1:接受二十万支票的报答,奖励‘见义勇为’称号。

选择2:拒绝二十万的支票,奖励价值五千万,江滨别墅一栋!

卧槽!价值五千万的别墅!

林远呼吸急促,这还用得着选择吗?

当然是选择二了。

“抱歉,我救人是出于本能,并不是为了所谓的报酬,这钱你们拿回去吧。”

林远义正言辞道,甚至都不再看二十万的支票一眼。

仿佛那就是两张废纸。

这下子林清月的经纪人惊讶,难道自己看走了眼,还有人不要这么多报酬的。

“清月姐,如果没什么事的话,我就先走了,拜拜!”

眼看天色不早,已经是快要十二点,林远想也该回去了。

他挥挥手,转身就走,没有任何的犹豫。

“等一下!”

当林远快要走出大门,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声音。

转头一看。

林清月小跑过来,气喘吁吁道:“对不起,是我经纪人做的不对。”

“既然你不要钱,那这三张我的演唱会门票你一定要拿着!”

说着,她把三张门票塞到林远手里。

这次林远没有拒绝。

心安理得地收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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